Athlete

選手資格說明
 
■申請開通選手資格僅需繳交選手資格年費(1000元/年),不需繳交3000元【會員入會費】。
☆註:【會員入會費】為加入本會會員大會(參與會務)所需之費用,與選手資格無關。
 
■未具有效選手資格則不得享有具本會選手資格者之權益。
 
■首次註冊選手資格者,以繳費(帳單生成)日為效期起始日,計算到當年年底之天數比例計算應收年費。
 
■曾經取得過選手資格者,自第二年起選手資格年費一律由年初(1月1日)至年底(12月31日)計算收費,效期亦同,若因故而有一或多個年度(整年)未延展資格,在重新延展時系統仍會要求補繳完未繳費之年度年費才能繳當年度年費,選手得向本會秘書處聲明放棄該期間之選手權益後豁免補繳。
 
■若選手資格之初次取得或延展是在某一場比賽的報名截止後,則不得再要求該賽事退還非優惠價與優惠價之報名費差額。
 
■選手效期必須含括比賽之日期,該場比賽所得之積分才會列入計算排名。
 
■若選手於比賽之後才進行選手資格之延展,除非本會有另外公告截止日期,否則不得要求補登該場比賽積分。
 
■本會保留本辦法最終修改與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