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會相關出入證資訊申請

一、參賽單位可於2月28日17:00前至官方帳號Line加入好友內之連結表單,填寫申請教練出入證及領隊出入證各乙張。(申請教練出入證者,需持有中華舞總有效之教練證資格。)

 

二、本會所屬教育訓練中心之參賽選手達10人可增加申請管理出入證乙張,申請需於2月28日17:00前至官方帳號Line加入好友內之連結表單,填寫申請

 

三、共同經營之組織團體、教室或訓練單位者視為一個參賽單位。 

 

四、每位未滿12歲(2011年3月17日後出生)兒童之選手家長可以申請入場陪同出入證乙張,並需於2月28日17:00前至官方帳號Line加入好友內之連結表單,填寫申請。

 

領隊出入證與陪同出入證之申請,需支付行政工本費用新臺幣壹佰元整;

 

所有出入證之申請,請於2月28日17:00前提出申請。

賽會現場領取相關出入證時,為維護雙方權利,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作為領取憑證之一。

本會保留本辦法修改與解釋之最終權利。